山东融鑫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9月21日在中国财经网:https://www.fecn.net/finance/zhengquan/2020/0921/0921245839245839.html、乐投letou国米网:https://www.i6fzv.com/category/news/202009/21131613/1.html发布了《山东融鑫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20年9月22日在中国财经网:https://www.fecn.net/finance/caijingzixun/2020/0922/0922245881245881.html、乐投letou国米网:https://www.i6fzv.com/category/news/202009/22131630/1.html发布了《山东融鑫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山东融鑫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召开的形式:本次会议以通讯开会的形式召开。
3、会议投票表决的起止时间:2020年9月21日0时起至2020年10月31日17时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4、会议记票日:2020年11月2日。
5、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山东融鑫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
联系人:唐小兵
联系电话:0531-6760619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拟审议的事项
《关于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分配方案的议案》
(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9月18日,即在2020年9月18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收取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确认书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确认书复印件;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确认书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 2020 年9月21日0时起,至2020年10月31日17时以前(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第一条第 5 项所述的寄达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授权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如不能亲自参与本次大会,可以授权委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等代理人参与大会并投票。
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确认书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果代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销售机构,上述代理人将在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统一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包括提供代理人有关证明文件)。
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确认书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果代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销售机构,上述代理人将在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统一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包括提供代理人有关证明文件)。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确认书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果代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销售机构,上述代理人将在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统一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包括提供代理人有关证明文件)。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指定联系地址收到的时间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
2、《关于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分配方案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3、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确认书)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确认书)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但权益登记日仍为2020年9月18日。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山东融鑫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公证机关: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
联系电话: 0531-88119360
十、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1、会务联系人:唐小兵
2、联系电话:0531-67606190
4、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
5、邮政编码:250101
十一、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2、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山东融鑫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山东融鑫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9 月22日
附件一:《关于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分配方案的议案》
附件二:《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关于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基金份额持有人:
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绿色循环基金”)于2019年1月28日完成了基金备案。自成立以来,通过山东融鑫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融鑫”)勤勉尽责、全面履职的工作,绿色循环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通过投向合伙企业新余高新区愿景星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愿景星泉”),最终投向小黄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小黄狗公司”)的股权。愿景星泉与小黄狗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后,小黄狗公司未按约定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后小黄狗公司进入了法院破产重整程序,在愿景星泉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的情况下,为了维护绿色循环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山东融鑫作为绿色循环基金管理人代愿景星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向小黄狗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并取得了小黄狗公司破产管理人对债权的确认。
2020年1月19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出具(2019)粤1971破5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小黄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按照《小黄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内容,愿景星泉作为普通债权人,对超过50万元(含本数)的债权有权选择清偿方式,可选择按照30%的清偿比例一次性现金清偿,也可选择债转股。绿色循环基金在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征集份额持有人对债权清偿方式的意见后,在多数投资人反对按照30%的清偿比例一次性现金清偿的基础上,绿色循环基金对愿景星泉合伙企业超过50万元的债权部分选择债转股的清偿方式。2020年7月20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出具(2019)粤1971破5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小黄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股权变更工作已经完成。绿色循环基金作为愿景星泉的合伙人之一,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已经收到小黄狗公司支付的债权偿付款49.96万元。
另,绿色循环基金账户内尚存放有未投出的资金【9231782.58】元。
现山东融鑫拟将前述绿色循环基金从小黄狗公司破产重整程序收回的部分投资款项(简称“基金收回资金”)以及存放在绿色循环基金账户内的未投出资金(简称“剩余资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分配方案如下:
一、可供分配的基金收回资金、剩余资金
基金收回资金、剩余资金在扣除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和税费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可供分配的基金收回资金用于返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资。
(一)基金的费用与税费
绿色循环基金已经花费的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1)律师费:425,000元。
(2)律师差旅费:30,426.97元。
合计:455,426.97元
预留费用:300000元。用于绿色循环基金后续可能发生的费用支付。
(二)可供分配的基金收回资金、剩余资金
可供分配的基金资金金额为8975955.61元。
二、基金分配对象
基金分配对象为在本次大会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绿色循环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分配数额
绿色循环基金的基金份额共计【134,700,000】份,每【1,000,000】基金份额可分得基金收回资金、剩余资金合计【66636.60】元。
四、分配时间
本基金分配方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将可供分配的基金收回资金、剩余资金分配予基金份额持有人。
五、分配方式
现金分配。
六、表决内容
本次会议就是否同意认可本议案所载内容及分配方案等提请各位份额持有人审议并表决。
山东融鑫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2日
附件二:
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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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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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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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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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代理人)姓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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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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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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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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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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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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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分配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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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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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持有基金份额”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2020 年 9 月 18日持有的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份额。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管理人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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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有基金份额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分配方案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持有基金份额”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2020 年 9 月 18日持有的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份额。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管理人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本表决票可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0年10月31日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的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本授权不得转授权。/本人(或本机构)同意代理人转授权,转授权仅限一次。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明号或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基金份额”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2020年9月18日持有的山东融鑫绿色循环私募投资基金份额。
3、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